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辦局、直屬企事業單位,駐梅有關單位:
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開展主要畜禽監測調查樣本輪換工作的通知》(國統字〔2023〕31號)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主要畜禽監測調查樣本輪換工作的通知》(吉政辦明電〔2023〕5號)要求,定于2023年開展主要畜禽監測調查樣本輪換工作。為做好我市主要畜禽監測調查樣本輪換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充分認識主要畜禽監測調查樣本輪換工作的重要性
主要畜禽監測調查樣本輪換涉及到主要畜禽監測調查、生豬調出大縣監測調查等調查項目。開展主要畜禽監測調查樣本輪換,是保證樣本代表性、確保數據質量的必然需要。新抽選樣本將用于推算今后五年梅河口市各主要畜禽存出欄及產量數據,是準確掌握全市畜牧業生產形勢、做好畜牧業統計調查的前提條件,對市委、市政府科學決策具有十分重要意義。各鄉鎮(街)要高度重視,采取有力措施,嚴禁弄虛作假和人為干擾樣本抽選,有序推進樣本輪換工作,為確保主要畜禽監測調查數據真實準確奠定良好基礎。
二、細化分工,積極推進主要畜禽監測調查樣本輪換工作
國家統計局梅河口調查隊牽頭負責梅河口市主要畜禽監測調查樣本輪換工作,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對全市摸底調查結果進行整理、審核、上報。市畜牧部門要積極協助統計調查部門做好入戶、摸底、核實等相關工作。
各鄉鎮(街)一要進一步明確分管領導、具體工作人員職責,及時召開本鄉鎮(街)所有村屯(社區)輔助調查員摸底調查培訓會議,提出具體工作要求,規范填寫摸底調查表、村級養殖情況過錄表及匯總表,嚴格報送流程,層層壓實工作責任。二要負責領導本區域主要畜禽監測摸底調查數據的收集、審核、上報工作,鄉鎮(街)分管領導要對所報數據的真實性負責,統計工作站對數據進行審核評估后報送至國家統計局梅河口調查隊。三要認真執行主要畜禽監測調查樣本輪換摸底調查工作方案,在2023年4月15日前完成摸底調查、摸底結果核查及上報等工作。四要加強原始報表、匯總表冊等相關資料管理,要規范存檔,電子文檔應及時備份,防止資料遺失或損毀。
三、聚焦重點,強化各項保障措施
各鄉鎮(街)、各部門要為樣本輪換工作創造必要的條件,從人力、物力和財力上給予大力支持。加強協調推進,農業農村、畜牧、財政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積極支持和配合國家統計局梅河口調查隊開展樣本輪換工作,通過多種形式充實調查力量,加強技術支持,保障調查用車、設備等物資需求,確保有足夠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入到樣本輪換工作中。涉及摸底調查工作的相關鄉鎮(街)、村(居)委會要積極配合,協助做好現場調查和輔助調查員選聘工作,引導調查對象依法配合調查、如實填報調查資料,確保后期各項任務順利完成。
四、依法統計,堅決防范統計造假弄虛作假
各鄉鎮(街)、各部門及參加本次樣本輪換的各單位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國家統計局《農林牧漁統計報表制度(2022年統計年報和2023年定期統計報表)》等有關要求,堅持實事求是,依法依規調查,堅決防范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行為發生,嚴禁擅自調整樣本,確保樣本代表性,保證摸底調查數據質量,要嚴格履行保密義務,摸底和抽樣資料不得用于主要畜禽監測調查以外的目的,在摸底調查工作中如發現弄虛作假,遲報、虛報、瞞報、拒報統計調查數據等違紀違法行為,將嚴格依照《統計法》和《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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