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意見》編制背景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共同富裕方向,堅守基本保障,推動民生改善更可持續,聚焦減輕困難群眾重特大疾病醫療費用負擔,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增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能力,促進三重制度綜合保障與慈善救助、商業健康保險等協同發展、有效銜接,構建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二、《實施意見》的亮點
(一)細化救助對象范圍,明確“救助誰”?!秾嵤┮庖姟穼⑨t療救助對象細化為四類人員:一類人員:特困人員;二類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返貧致貧人口;三類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四類人員:不符合上述三類人員條件,但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
(二)界定醫療救助費用范圍,明確“救什么”?!秾嵤┮庖姟访鞔_醫療救助用于保障困難群眾政策范圍內基本醫療需求。救助費用主要覆蓋救助對象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因慢性病需長期服藥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長期門診治療的費用。由醫療救助基金支付的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原則上應符合國家有關基本醫保支付范圍的規定?;踞t保、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下的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費用,按規定納入救助保障。
(三)合理確定基本救助水平,明確“救多少”?!秾嵤┮庖姟钒淳戎鷮ο蠹彝ダщy情況,分類設定了住院救助標準。住院救助對一類人員不設年度救助起付標準(以下簡稱起付標準),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年度救助限額內按100%比例救助;二類人員不設起付標準,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年度救助限額內按70%比例救助;三類人員按我市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設定起付標準,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年度救助限額內按40%比例救助;四類人員按我市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設定起付標準,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年度救助限額內按30%比例救助。
三、《實施意見》的主要思路
強化三重制度互補銜接。一是發揮基本醫保主體保障功能,嚴格執行基本醫保支付范圍和標準,實施公平適度保障;二是增強大病保險減負功能,過渡期內對一類人員、二類人員實施大病保險傾斜支付政策,發揮補充保障作用。三是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按照“先保險后救助”的原則,對救助對象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商業保險等支付后個人負擔醫療費用按規定實施救助,合力防范因病致貧返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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